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《人民法院“六专四室”建设规范》要求及省市法院工作部署“六专四室”建设。
其中“六专四室”指的是:
· “六专”:专用囚车、羁押通道、电梯、座椅、车库、卫生间;
· “四室”:羁押室、枪弹室、装备室、监控室。
今年全国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明确了“六专四室”建设达标验收的任务。“六专四室”这个专有名词,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地法院领导以及行装、信息等部门的视听中,法院的其他部门,甚至非法院人员也开始对这个名词不再陌生。但是要问“六专四室”是派什么用场的?具体包含什么内容?小编在此进行仔细的梳理。
一、六专四室建设内容
“六专四室”是用于保障刑事审判顺利进行的十个硬件设施的总称。(装备室和枪弹室不限于保障刑事审判)具体指哪些呢?我们按照被告人从看守所到法院接受审判的过程情节来梳理,整个流程如图所示:
二、六专四室的主要功能
1. 防止被告人自伤、自残、自杀、脱逃——保护审判对象安全;
2. 防止被告人串供——保障审判程序安全;
3. 利于及时、准确、有效处置突发事件——保障一切审判活动安全;
4.全程音、视频监控,证据固定保存——保障法警执法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