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向对象设计原则

    科技2024-12-21  10

   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

    单一职责原则

    SRP: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

   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的响应职责

    开闭原则

    OCP : Open-Closed Principle

    一个软件应当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关闭,也就是说软件实体应该尽量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

    里氏替换原则

    LSP :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

    所有引用基类(父类)的地方必须能够透明的使用其子类的对象,也就是说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,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

    依赖倒置原则

    DIP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

    要针对接口编程,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

    接口隔离原则

    ISP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

   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,而不是用单一的总的接口

    迪米特法则

    LoD Law of Demeter

    一个软件应当尽可能少的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

    合成复用原则

    CRP 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

   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,而不是继承达到复用的目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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